粤传媒与子公司纠纷即将开庭
全年业绩再受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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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
胡潇滢昨日晚间,粤传媒发布公告称,由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明景业印)逾期未归还委托贷款共计3163.9万元,无奈与其对簿公堂。2009年12月8日,粤传媒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河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天河区法院已于2009年12月7日受理其与公明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于12月8日冻结了公明景业两个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40,890.72元。与子公司债务纠纷即将开庭2008年12月,粤传媒与子公司公明景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续签《委托贷款合同》,粤传媒以自有资金委托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向控股子公司公明景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5.31%,期限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止。2009年9月17日,中行广州珠江支行向公明景业出具了委托贷款到期通知书,要求公明景业于2009年9月30日一次性归还到期的委托贷款本金及本笔委托贷款项下的未偿利息。但是至今,粤传媒尚未收到公明景业归还的任何该笔委托贷款项下的本金及利息。2009年11月25日,粤传媒向天河区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公明景业按照双方签订的《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本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利息123.9万元,以及至清偿日为止的逾期罚息400,190.47元(暂计至2009年11月23日)。以上共计人民币31,639,190.47元(暂计至202009年12月7日,粤传媒向天河区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2009年12月8日,粤传媒收到天河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获知法院裁定:冻结公明景业银行存款31,639,190.4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该份裁定书已于送达当天执行,法院于12月8日冻结了公明景业两个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40,890.72元;查封了公明景业5辆汽车,以及所有未被抵押的机器、设备与存货。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传票,尚不知晓具体的开庭审理日期。全年业绩预亏进一步加大根据公告显示,公明景业已资不抵债,目前已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无力接受新订单,预计本月完成剩余订单后将全面停产;员工陆续分批离职,预计本月停产后仅保留几十名留守人员。公明景业问题对粤传媒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重大负面影响,预计2009年度的经营业绩亏损将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09年全年预亏4千-5千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并且,公明景业除欠付粤传媒的3,000万元委托贷款逾期以外,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明景业尚存在欠付粤传媒及本公司分公司的应收材料款及印刷加工费8,436万元,其他往来款4,25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