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来源于《晚间》
记者:郑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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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今年53岁,家住南昌市昌东镇。据他说,年中秋后的一个晚上,他外出夜钓,竟然遭遇了一件奇特的事情。张某说当时看见那天上冒了一点点光,然后越来越亮,光亮持续近十分钟后,天空就有东西掉落,一声巨响像爆炸一样。他当时以为是发生了地震,在地上坐了40多分钟,等回过神来想想也不像。明明看到有东西从天而降,他就想着去找找。结果当时晚上没找到,等天亮后又再去找,结果发现了一个大洞,大概直径3米,深两尺。最终在大洞附近找到了一块石头,并把它搬回了家里。
张某说的有模有样,五年前的事情仿佛历历在目,不过,事发当时,除了张某外,没有其他人证。按照张某所说,这块石头已经被他搬回家五年了,并且,他跟家人都没有说出实情。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隐藏呢?
原来,年7月,哈萨克族牧民朱曼放牧时,在自家的草场上发现了一块石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家人、邻居及村委会,村委会让朱曼和家人看护这块石头。其后,这块石头被检测为陨石,阿勒泰市政府对该陨石进行保护,将其搬到市区。朱曼提起诉讼,希望阿勒泰政府归还陨石,法院一审、二审均裁定驳回起诉,朱曼提出申诉,新疆高院将该案发回阿勒泰地区中院重审年1月3日,重审判决下达,法院驳回了朱曼返还陨石的诉讼请求,但陨石法律上的归属到底是谁,这份判决还是没有提及。
陨石作为天外来物,我国法律并未对其所有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所以陨石归谁所有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陨石是自然资源,有的学者认为陨石是矿产资源,可这些说法理据似乎都不充分。
对于陨石,法律没有提到,但法规里倒是有涉及。原地质矿产部年发布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中提到,对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陨石”予以保护。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秀渊认为,将陨石定性为无主物较为客观,而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无主物应该归发现人所有,并且,最基本的一点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自然人持有、收藏陨石。
张某文化不高,也没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过相关问题。一开始,他只是看到相关报道提到陨石归属有争议,就瞒着谁也没说。后来,他了解到不但网上有陨石公开销售,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陨石收藏实体店,才蠢蠢欲动,想着找个陨石方面的专家给看看,这个到底是什么陨石。
张某告诉记者,去年3月13号,他带着石头小样去了北京天文馆,想请那里的一位权威专家于先生鉴别一下。于先生说,凭着他多年的经验,张某手里的这块石头应该是石陨石。但行内人凭肉眼只能辅助判断真伪,但真正要了解是什么陨石,它来自哪里还得靠专业检测。
年10月,美国一家拍卖行曾拍卖成功一块月球陨石,名为“月球之谜”。它是年在非洲西北部毛里塔尼亚发现的。它由六个碎片拼合而成,重达5.5公斤,当时为世界上有记录体积最大的月球陨石。最终,“月球之谜”以61.25万美元,约合多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
物以稀为贵,这几年,陨石的价格被人为炒高,远超黄金。自打捡到这块石头后,张某就一直想着能把它卖出去改善生活。去年下半年,在业内人的介绍下,他曾经委托北京一家拍卖公司拍卖。张某说,对方承诺这块石头将会在去年十月的香港拍卖会上上拍,起拍价是两千万。结果到了11月份他们就没了消息,连公司被公安局查封了。
交的8千块钱委托拍卖费没了,切下来的那块小样也被骗走,张某说,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再也不敢轻易尝试。不相信网上所谓的行内人,又渴望有人慧眼识宝,张某就想到给都市频道新闻热线打电话,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他有这个宝贝。
张某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目前普通陨石的价格在几百至几千块钱一克不等。而月球陨石、火星陨石因其更为罕见,价格大概在5千元左右一克。张某说,之前他在网上也推销过这块石头,也有个别人打电话过来表示购买意愿,但对方出手的价格与他的心里价位相差太远。
47.3斤多等于多克,如果块钱一克,算出来是个惊人的数字。近几年,张某也许每天都在被这些数字缠绕。张某的这段奇遇故事因为只有他一人知道,虽然信誓旦旦,其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核实,这块石头是不是陨石还有待鉴定。记者也联系了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有关专家,在看过记者发过去的图片后,专家觉得这块石头不太像陨石。不过,专家表示可以对实物进行初步鉴定,张某表示非常愿意,同时我们也希望他能够早日了结这桩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