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号)、《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科*发〔〕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年第二批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实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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